牙齿畸形的协调性
美奥口腔医师说,畸形是牙颌颅面结构关系之间失调的结果;反之正常颌即为牙颌颅面结构之间有着协调的关系。
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报告称,在正常个体的牙颌颅面结构中存在着各部分之间的本体补偿关系。例如,从单项一定值看可能下颌长度超出一定正常范围,但若其上颌长度也超出一定范围,或下颌的位置比正常靠后,或上颌的位置稍比正常靠前,那么这个个体虽然下颌长度超过正常,由于本体补偿而仍取得协调关系不呈现畸形。
美奥口腔医师说,因而,矫治目标中的协调是由牙颌颅面结构中多方面的因素互补而得到的,这和当代系统论的基本理论:“不追求某一项的较佳,而追求整体的配合是十分一致的”。
美奥口腔医师说,要取得协调的正畸治疗目标,首先对畸形作出诊断时,对其不协调的部分,呈现的机理有正常的判断和分析。
应该从上下牙列中牙齿大小、数目的关系,上下牙弓的长度、宽度、高度的关系,上下颌骨的大小相互位置和颅部位置等关系作出分析,从而对畸形作出正确的诊断、对形成错的机理作出正确的分析。以上的分析可以借助于X线头影测量及牙模测量来完成。
在作出正确诊断的基础上,来确定矫治设计,是选用拔牙矫治,还是不拔牙矫治,是减少上颌突度还是导下颌往前等等矫治设计的方案。这些矫治设计的先进目的即是矫治后的牙颌颅面关系达到协调。当然,正确的治疗设计需要通过专业的矫正技术来完成,那么矫治目标中的协调应在以下的治疗结果中体现出现:
(1) 上下牙弓排列齐整。
(2) 上下牙弓间有正常的接触关系。
(3) 曲线正常,下颌运动时无早接触点及干扰。
(4) 上下前牙覆覆盖正常;牙弓间长度、宽度、高度协调。
(5) 牙弓与颌骨、上下颌骨间的关系协调,体现在颅面侧貌的协调。在以上的牙颌颅面形态结构的关系下,必然具有口颌系功的良好咀嚼、语音、吞咽等功能。